谈谈996与产出绩效

by 司马顿 | 2019年4月2日 上午11:57

这阵子在码农社区,颇多谈论互联网公司加班盛行的996制度。所谓996,即从早上9点工作到晚上9点,一周工作6天。

对于这个问题,我的看法是单看时间长短没用,要看具体的产出效率。

很多互联网公司,早上10点上班,晚上6点下班,抛去午饭和午休一个小时,白天实际工作7小时。对码农而言,每天如果能静心写6个小时代码,那已经很高效了。可是,大多数码农,除了写代码外,还有各种或长或短的会议要参加,有各种花样的总结要写,要抽时间自我学习与提升。如果还要与产品经理扯扯皮,与测试人员斗斗嘴,那么时间更容易被耗费。

由于白天的工作时间被码代码之外的事消耗太多,那么只能祈求晚上加班来弥补了。晚上6-7点是晚餐时间,实际加班时间7-9点,也就是两小时。这两小时往往能高效产出,因为没有人打扰,思路清晰,代码写得也快。当然,也有的公司安排在晚上开会、学习啥的,节省白天的时间,这本质上一样。

有同学可能会说,那白天不参加开会、不讨论,不就可以了吗?就互联网公司的工作氛围而言,这几乎不可能。规模越大的公司,跨部门合作越多,花在本职工作之外的沟通成本越大。我自己经历过三家大型互联网公司,无有例外。

由于各种打扰,花在本职工作上的时间太短,只好借由加班完成,这是9-9的来由。不这样做,工作完成不了,锅还得自己背。程序猿也很无奈。

至于周六加班,据我所知,绝大多数公司并不提倡。非工作日加班,公司是要付出成本的,既有薪资成本,又有各项行政成本。996里的这个6,一般是项目赶进度需要。

我自己带团队,多次经历过996。但周六加班绝非常规化,只是有项目进度需要,不加班就赶不上进度,那就周六强制加了。这个周期也不长,短则一个月,长则半年,很少有长期持续加的。

我本人反对为了加班而加班,比如一看大家都996,我们也搞996,这就毫无意义。衡量加班的标准还是看产出,在既定时间内,团队的产出是多少,能不能达标,团队的能力有没有提升,以此作为是否加班的依据,才算合理。

没有目标、追求形式的加班,只会拖累团队,失去士气,造成恶性循环,反而对公司不利。

Source URL: https://smart.postno.de/archives/985